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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

公告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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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資料
機關資料
機關代碼 A.21.5
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
單位名稱 老人福利組
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
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:余小姐,採購聯絡人:董小姐
聯絡電話 (02) 89791196 #212
傳真號碼 (02) 27018410
電子郵件信箱 sfaa0665@sfaa.gov.tw
採購資料
採購資料
標案案號 B113018
標案名稱 113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平台維運及功能擴充
標的分類 勞務類
842 - 軟體執行服務
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
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
辦理方式 自辦
依據法條
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
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(GPA):
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:02.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-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,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,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。

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(ANZTEC):
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:02.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-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,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,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。

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(ASTEP):
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:02.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-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,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,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。
本採購是否屬「具敏感性或國安(含資安)疑慮之業務範疇」採購
本採購是否屬「涉及國家安全」採購
預算金額
9,322,000元
預算金額是否公開
後續擴充
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,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、金額或數量:
1.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2個月。 2.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38萬7,220元整。 3.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:倘本專案後續維護作業於履約期限前因故未完成次年度招標,得標廠商需配合持續辦理本專案相關維護及諮詢服務,含軟硬體設備維護及工程師到場檢測服務。至次年度維護案契約簽訂完成,保留後續擴充期間以不超過2個月,擴充金額以38萬7,220元為限,以本專案契約條件及價金依(詳見附加說明)
是否受機關補助
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
招標資料
招標資料
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
決標方式
準用最有利標
採購評選委員名單
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
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
公告日 113/05/02
是否複數決標
是否訂有底價
價格是否納入評選
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%以上
是否屬特殊採購
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
是否屬統包
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
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(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)
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
是否採行協商措施
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
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
領投開標
領投開標
是否提供電子領標
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
0元
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
20元
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
0元
總計
20元
是否提供現場領標:
是否提供電子投標
截止投標 113/05/13 17:00
開標時間 113/05/14 10:30
開標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
是否須繳納押標金
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
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: 督促廠商按時履約,確保本署權益。
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
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
其他
其他
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
履約地點
臺北市(非原住民地區)
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2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。
是否刊登公報
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
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
否,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
其他: 勞務案
廠商資格摘要
  1.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
  2.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:

    1. 具公司登記
  3. 廠商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
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
附加說明
一、投標廠商基本資格: ■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、機構 二、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: 1.廠商設立(登記)證明影本1份。 2.廠商納稅證明(營業稅或所得稅)影本1份。 3.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。 4.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(簡稱三用文件)正本一式2份。 5.標單正本1份。 6.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。 7.經費服務分析正本1份。 8.服務建議書一式11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。 *以上文件皆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,4.-7.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。 *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: 1.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2個月。 2.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38萬7,220元整。 3.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:倘本專案後續維護作業於履約期限前因故未完成次年度招標,得標廠商需配合持續辦理本專案相關維護及諮詢服務,含軟硬體設備維護及工程師到場檢測服務。至次年度維護案契約簽訂完成,保留後續擴充期間以不超過2個月,擴充金額以38萬7,220元為限,以本專案契約條件及價金依執行天數核實給付,得以換文方式辦理,免召開議價會議。 *履約保證金金額:■一定金額:74萬元整。 保固保證金金額:■一定金額:27萬元整。 *採購金額:新臺幣970萬9,220元整(113年932萬2,000元、114年後續擴充38萬7,220元)。 預算金額:新臺幣932萬2,000元整【113年委託服務費用:872萬2,000元整(經常門451萬元、資本門421萬2,000元),核實支付費用:60萬元整(經常門30萬元、資本門30萬元)】。
是否刊登英文公告
疑義、異議、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
疑義、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

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-(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、電話:02-87897530、傳真:02-87897514)

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-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-(地址: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、電話:02-85906579、傳真:02-85906050) 臺北市調查處-(地址: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;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2-27328888) 法務部調查局-(地址: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;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2-29177777、傳真:02-29188888) 法務部廉政署-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;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、電話:0800286586、傳真:02-23811234)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-(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、電話:02-87897548、傳真:02-87897554)
註:
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,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。
信用證明解釋函(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)
納稅證明解釋函(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