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
友善列印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10年07月08日
發文字號:工程企字第1100100883號
根據 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、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6條之1第1項
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:企劃處 第3科 張 (先生或小姐)
附件: 評選會議採視訊方式參考作業流程.odt
主旨:檢送本會訂定「評選會議採視訊方式參考作業流程」乙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。
說明:
一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,落實各項防疫措施,降低人員移動或接觸之風險,爰訂定旨揭參考作業流程,供各機關參考使用。
二、本會109年4月27日工程企字第1090008271號函、109年5月1日工程企字第1090008229號函、110年5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00012304號函及110年6月22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714號函(公開於本會網站),併請參考。
正本:總統府第三局、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、行政院秘書長、立法院秘書長、司法院秘書長、考試院秘書長、監察院秘書長、國家安全局、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、直轄市政
府、直轄市議會、各縣市政府、各縣市議會、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、本會各處室會組、企劃處(網站)

主任委員 吳澤成